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23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7人,同比分别增长22.7%和38%,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34个,同比增长36%。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坚持稳中求进,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职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党内监督见诸日常、严在经常。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采取纸质版和电子版“双套制”形式采集录入1000多名市管干部廉政信息,从整体上把握全市政治生态和干部队伍廉洁状况。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同党政主要领导谈话143人次,开展廉政谈话306人次,函询 79 人次。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回复党风廉政建设意见411人次。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保持作风监督韧劲,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抓重要节点,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前4次发文件、明要求、划红线,开展明察暗访408次,发现问题线索125个;抓日常监督,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设专门监督举报电话,开展明察暗访21次,发现问题52条,督促整改46条。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政治定位,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标本兼治肃纪执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适应管党治党从严要求,加大“两个责任”督导问责力度,以提升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保持了正风肃纪的强劲势头。(记者 杨志利)